人才引进人员配偶工作调动问题
根据我市最新人才政策和《关于解决人才与公职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的管理办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夫妻任意一方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双一流”、985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可以申请办理对等调动。具体程序为: 引进人才、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向市委人才办 (市委组织部) 提出申请,按照《管理办法》准备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市委组织部研究 (特殊人才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根据拟调动人员身份 (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 情况,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程序实地核实和办理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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