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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无需参加生育保险。居民医保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费用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产前检查每人200元,顺产700元,剖腹产15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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