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工业企业:
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局先后组织了三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审核申报工作,成功培育了74家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培育更多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现组织开展第四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二、支持政策
(一)银行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专属的金融产品;
(二)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方可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级层面也大力支持: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政府奖补10万元,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政府奖补30万;专精特新企业享受银行信用贷款、上市辅导、科技创新等其他方面政策。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31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不满足《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所规定的直通条件需通过评价指标计算得分的,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3年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或者人社局窗口打?。?span data-index="6" style="font-family: 仿宋, FangSong; font-size: 21px;">;
4.202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评分值较高的1项知识产权;其中“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需提供知识产权指标说明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需提供企业申请该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6.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导产品情况及专利研发等情况说明(1000字以内)。
7.2022年度财务数据佐证材料(2022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和部分附注,需有审计机构印章。如无2022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带税务印章的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上资料需体现2022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数据)
8.2023年度财务数据佐证材料(2023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及部分附注,需有审计机构印章。如无2023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23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资产负债表,需包含《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若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可提供《期间费用明细表》。以上资料需体现2023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研发费用、资产总计、负债总计等数据)
(二)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所规定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按照非直通企业申报要求,提供1-6项申报材料,7、8项无需提供;
2.至少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之一:
(1)2021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的佐证材料;
(3)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4)2021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请各地及时通知辖区内初审合格企业(附件3)进行申报,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若附件3企业名单以外的其他企业符合条件也可申报。为方便申报工作开展,请企业及时加入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微信群。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书装订成册(1份)于1月31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审核,申报书电子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罗茜 ?联系电话:18827426984;
邮 ?箱:tmjxwzxk@163.com;
地 ?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40号D栋2楼6202办公室。
附件:1.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第四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书
3.初审合格企业名单
4.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微信群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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