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工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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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企业反映个别科技中介机构以“科技局指定”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业务推广,干扰了正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工作。市科技局在此提醒:
1.科技中介机构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但选择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属于市场行为,企业可自主选择合适的机构购买服务。
2.市科技局从未与任何科技服务中介公司签署过合作协议,无“科技局指定”之说。
3.凡在天门开展业务的科技中介机构均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如存在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行为,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在全市通报。
4.如企业发现有假借市科技局名义承揽业务的,请及时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28—8503569,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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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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