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领域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下称双随机抽查)决策部署,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抽查工作计划,经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限及对象
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须于11月底前完成。抽查对象为天门市辖区内市场主体,以及其他主体和客体对象。
二、抽查层级及方式
对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监管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各成员单位抽查计划进行整合,形成市级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由市级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抽查方式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机制建设、统筹协调、牵头实施和检查督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抽查计划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发起抽查任务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经过会签后再实施。发起检查任务时,要将实施方案或通知报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已经建成,并与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数据联动,支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抽查力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三)落实动态维护。已纳入本抽查计划的各相关部门监管行为,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调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过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本抽查计划应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不得“平台外操作”。
(四)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抽查任务发起单位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湖北)向社会公示。强化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五)加强业务指导通报。市市场监管局要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张文成???联系方式:0728-523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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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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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天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以及其他情况抽查 | 工程咨询单位 | 1%-3% | 市发改委 | 市住建局 | 4-7月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 1%-3%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 | 9-11月 | ||
2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15%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10月 |
各类中小学校 | 15%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10月 |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校服)检查 | 各类中小学校 | 10-15所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10月 |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检查 | 各类中小学校 | 15%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10月 |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抽查 | 高校 | 100%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教育局 | 6-11月 | ||
中小学、幼儿园 | 不低于30%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教育局 | 6-11月 | |||
3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1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健委 | 4-7月 |
游艺厅(室)、舞厅、 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1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大队 | 4-7月 | ||
4 | 宾馆、旅店监 督抽查 | 1.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宾馆、旅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检查;3.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4.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5.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6.宾馆、旅店明码标价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10% | 市公安局 | 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 4-7月 |
5 |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 不低于0.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 4-10月 |
6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 机动车排放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 100%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7-9月 |
7 |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100%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 8-11月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 10%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11月 | ||
8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7月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复混肥料生产企业)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11月 | ||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11月 | ||
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7月 |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7-10月 |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7-10月 | ||
9 | 消防产品检查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 新投用的建设工地 | 10%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市住建局 | 4-6月 |
10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 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 10% | 市卫健委 | 市人社局 | 4-7月 |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2.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情况检查。 | 非煤矿山企业 | 20%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9月 | ||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2.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情况检查。 | ?;笠?/span> | 20%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经信局 | 7-9月 | ||
1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营业场所的检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5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 6-9月 |
12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 1.营业性演出活动从业单位取可证情况的检查;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消防情况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5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8月 |
13 |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10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9-11月 |
14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 旅行社 | 5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7月 |
15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业务抽查 | 1.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2.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1.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2.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5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7月 |
16 |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 10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大队 | 9-11月 |
17 | 汽车市场监管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10%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9-11月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10%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 | 7-9月 | ||
18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10%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 | 7-9月 |
19 |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 10% | 市税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7-10月 |
20 | 劳动用工监管 |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相关单位的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许可证检查;2.人员、场所、经营规范检查。 |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 70% | 市人社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7月 |
在建筑工程项目落实五项制度、工资支付等情况检查 |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 | 70% | 市人社局 | 市住建局 | 4-7月 | ||
21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1% | 市统计局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11月 |
22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抽查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 2022年9月—2023年8月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 | 5%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9-11月 |
23 | 典当行监督检查 | 1.企业典当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2.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情况的检查;3.典当企业法人股东存续情况的检查;4.典当企业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情况的检查。 | 辖区内5家典当行 | 40% | 市政府金融办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6-9月 |
24 | 养老服务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 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 30% | 市民政局 | 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11月 |
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
养老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安全检查 | |||||||
25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1.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2.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 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8% | 市公安局 |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9月 |
26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 30% | 市住建局 | 市人社局 | 9-11月 |
建筑市场竣工验收及消防情况的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 20% | 市住建局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9-11月 | ||
27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20% | 市住建局(燃气安全专委会)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 5-8月 |
28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8月 |
29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建局 | 4-11月 |
30 |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 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 车用油品销售、运 | 3%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 4-9月 |
31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开发、物业、中介、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单位 | 10% | 市住保中心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8月 |
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价情况的检查 |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2 | 防雷安全监管领域 |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 5% | 市气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 5-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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