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把?;と嗣裆踩谠谑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综合减灾,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做好年度地质灾害分析研判、预防监测和防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局面,努力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监测对象及重点防范期
(一)监测对象
发生在本市境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洪涝、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崩塌和其他地质作用造成的有关地质灾害。
(二)监测范围
原则上全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属于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的范围,在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评估。
(三)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灾害性天气密切相关,5月至9月汛期以及非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要重点关注集中强降水时段、局地强雷暴、雷雨大风、突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做好防御极端事件发生的应急准备工作。特别是有重要隐患点的地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要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保证群测群防体系高效顺畅,确保安全度汛。 ??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乡镇分局(所)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加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力度,各乡镇分局(所)要在汛前重点加强学校周边、旅游景区、人口聚集区、重要基础设施等区域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应用先进技术,加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调查精度和密度,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产生条件、摸清地质灾害发展规律,动态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三)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各乡镇分局(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预警体系,按照“规范、及时、高效”原则,协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完善预警发布工作机制,拓展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强化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
(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分局(所)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应急机制,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熟悉掌握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在降雨来临前或出现成灾迹象时,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果断避险撤离,妥善安置并切实做好撤离人员管控,对老弱妇幼等重点人群建立“一对一”避险结对帮扶措施,确保预警转移时,受威胁群众有人管、撤得快。
(五)加强汛期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各乡镇分局(所)要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按速报制度规定的程序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认真负责地进行应急处理。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为宣传平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并采取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现场宣讲防灾避灾知识,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努力做到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提高基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七)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内实施的建设项目管理,禁止切坡建房;禁止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开工建设;禁止削坡、填土、开挖水渠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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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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