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天自然资建函字〔2024〕4号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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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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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蓉、吴彦广、喻新国、易帆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城区拆违后的闲置土地进行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块所在区域城市功能进行整体研究,根据拆违后土地权属分类利用:一是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对于条件较好的土地,拆除后可以进行复耕;对于一些边角地,可以“祛疤栽花”;对于区位优势好、规模面积大但近期不能落实征地的,要发挥现代农业观光园或采取市场化方式用于农业龙头企业苗圃建设等项目;对于一些集体建设用地的,经审批可允许建设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包括公园、绿化)等项目,或建设标准厂房。二是属于国有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绿地、停车场、健身休闲场所、便民市场、环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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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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