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山镇当前民政重点工作
一、2019年度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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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底在册的社会救助对象,重点核查清理财政供养人中及家庭成员、社保退休、两套以上住房、有车人员、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个人所得税申报、公积金缴纳、大型农机具购置、户籍迁出、死亡人员等违规享受低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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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的岳父母等;
2.家庭拥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债权、商业保险、黄金、首饰、收藏品等总价值人均超过全市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12倍的;
3.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消费型和经营型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非高档两轮摩托、三轮低速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4.近3年内建房、购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完全由政府救助建房、购房的除外)或非因拆迁原因拥有2套(含2套)以上产权住房的;
5.注册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办有工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6.家庭成员中有领取社保工资、养老退休待遇或享受遗属补助(金额超过低保标准);
7.已经死亡的;
8.户籍已迁出的;
9.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把老人、病残人员等单独分离出来办理低保的;
10.因意外伤害得到大额赔偿的(在可分摊月数内,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将一次性补偿费提前用完,生活确有困难的除外);
11.不配合家庭收入调查,隐瞒、虚报家庭成员信息和真实收入或无理取闹、殴打、威胁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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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村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入户核查。入户核查时要做到所有对象一户不漏,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召开城乡低保核查民主评议会,对所有保障对象进行一次重新审定。同时要摸清是否存在符合条件的漏保对象,发现及时上报。
2.各村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图片、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建立调查、审查、评议、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理。
3.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问题的,依据《湖北省社会救助问责追责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民政局将对本次核查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凡被抽查的地方发现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核查。
4.时间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20日止完成核查任务,并上报相关资料至民政办公室。
二、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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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
骨灰安放建筑。
2.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基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く民政部关于进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如》(国办发(1998)25号)关于理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来的规定)。关于合法房产存放骨灰情形、未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此次统计的范围。
3.对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基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4.殡葬领城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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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摸底排查。对各类违建墓地情况,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排査结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签字确认,问题突出的要由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要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各村要将此次摸底排查情况及“回头看”情况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镇民政办。(上报表格见附件1.2.3.)
三、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
?。ㄒ唬┟魅饭匕等?。留守老人少的地方可以由村干部担任,原则上每一名干部关爱联系不超过2人,留守老人多的地方指定亲属或有责任心的邻居担任。
?。ǘ┭卜媚谌菁按问?。关爱联系人原则上每周上门探视一次,村委会成员每月至少巡访或者电话函询一次。内容为上门探访、帮扶购物、帮忙做饭、精神慰藉,电话访问等。
?。ㄈ┙⑻ㄕ?。建立2019年留守老人一人一台账,按要求完善帮扶措施纪实。填写帮扶记录,并于5月27日前将相关资料上交民政办公室?! ?nbsp;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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