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65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年03月08日
名称
卢市镇2013年村干部计划生育孕情包保职责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08日
卢市镇2013年村干部计划生育孕情包保职责
一、引导政策内二孩生育对象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监督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二、做好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对象的回访工作,实行访视干部和访视对象的访视卡双签制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向怀孕对象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引导他们树立新的生育观念,动员到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分娩,提供优生优育咨询服务。
四、加强孕情监测。所包保对象怀孕三个月内要及时上报孕情;孕情消失的,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上报情况;属擅自终止妊娠的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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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市镇人民政府计生办
?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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