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薪镇农机管控与低茬收割工作方案
渔薪镇农机管控与低茬收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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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秸秆焚烧前期工作,确保水稻低茬收割,严格控制水稻收割过程中的留茬高度在25cm内,按照《天门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作业”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建立水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行低茬收割。
1.严格执行控茬标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村要指导农机手和农民做好低茬收割,小麦、水稻、油菜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25厘米以内,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
2.全面加强低茬收割管控。对未执行低茬收割标准作业的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所在村责令现场整改,对超过标准的茬高,责令其二次碎茬处理,不得违法焚烧。
(二)强化农机手教育管控。
构建“驻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联动网格化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做到每个田块都有包保人并切实履职
1.登记备案管理。无论是本地区的还是跨区作业的收割机,凡在渔薪镇开展机收作业的,必须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登记备案,明确控茬目标,且保持作业后公路路面清洁。审核通过的,按编号发放作业证。
2.开展教育培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组织农机手开展教育培训,与农机手签订安全作业和低茬收割承诺书,大力宣传农机低茬收割标准和政策要求。
3.加强巡查管控。在入镇、入村路口或水稻主产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所在村对下田作业农机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其安装合格的粉碎装置,严格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严禁无粉碎还田装置或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违规作业。
4.召开农机手约谈会。对执行低茬收割标准不严、且属初犯的农机手,要专门召开约谈会,进行教育、训诫,进一步增强农机手低茬收割意识。
5.建立农机黑名单制度。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在主要交通路口,对进入我镇的外地农机手进行教育、引导,对不按要求作业的农机手进行处置。凡低茬收割装置不达标或要求整改未落实的,纳入农机黑名单,坚决不允许下田作业。
6.加强统筹协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根据各村水稻收割和秋播需求,及时调配符合要求的农机机械,确保水稻低茬收割,农作物按季播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至9月10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村登记备案本地农机手和外地入村的农机手,向农户和农机手宣传低茬收割标准和秸秆禁烧政策,开展农机手业务培训,签订安全作业和低茬收割承诺书,发放作业证。
(二)巡查管控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村巡回监督检查农机手下田作业情况,严格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采取责令整改、约谈、列入黑名单等方式,加强对违规作业农机手的处罚。
(三)验收统计阶段(10月11日至10月底)。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各村低茬收割情况进行核实验收,统计各村低茬收割率,作为秸秆禁烧考评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将农机管控和低茬收割要求作为秸秆禁烧源头管控的重要一环和必要手段,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确保全域、全程、全面低茬收割、粉碎还田。
(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强农机管控和低茬收割的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作业对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镇纪委办要加强纪检监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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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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