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生态能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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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天门市生态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湖北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市农村能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对全市农村能源及开发和综合利用进行管理,承担国家、省下达的有关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对全市农村能源的普及、推广和新技术运用。负责制定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标准,组织农村能源高新课题攻关课题、示范工作。负责对农村能源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各乡镇、企业的农村能源工作。
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对全市农村能源及开发和综合利用进行管理,承担国家、省下达的有关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任务。搞好全市农村能源的普及、推广和新技术运用。负责制定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标准,组织农村能源高新课题攻关试题、示范工作。负责对农村能源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生态能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包括本级机关,无下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是农业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业务科。
三、人员构成
本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数:6人, 实有全额拨款在编人数:6人,退休7人(退休人员工资已转社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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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天门市生态能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77.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7.66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上年结余无。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预算减少5.67万元,降幅6.8%。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减少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人均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67.93万元,较上年减少5.33万元,降幅7.27%;日常公用支出2.73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降幅11.14%。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7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67万元,降幅6.8%。其中:农林水事务77.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7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67万元,降幅6.8%。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减少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人均公用经费。具体情况包括:
1、基本支出70.66万元,其中:(1)人员支出67.93万元,较上年减少5.33万元,降幅7.27%。(2)日常公用支出2.73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降幅11.14%。
2、项目支出7万元,系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标准、高新课题攻关课题、示范工作、监督、检查验收、农村能源的普及、推广和新技术运用等工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73万元,其中:办公费0.9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12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6万元、印刷费0.06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降幅11.14%。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减少了相应的人均公用经费。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05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四舍五入)。其中: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四舍五入)。原因系在职人员减少1人,减少了相应的人均接待0.0074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车运行维护费无(无公车)。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资产总额本单位资产总额1701253.58元。其中:流动资产1743978.4元,固定资产88,530元。
办公用房面积519平方米,系由市政府统一调配,无产权;无公务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通用设备68,280元;家具用具20,250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暂无纳入财政局绩效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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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天门市生态能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行政运行(农业):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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